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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势必要把真相说出。侯爷临死之前曾说,此生对先祖不齿至极。谢府家财有一半是三十三城的地契,皆是乔郡君私产,先祖谢季当年侵吞,后来谢家便是靠这些发的财。我已耄耋之年,并无半分隐瞒之意,说出这些,只为慰藉侯爷英灵。公主但可相信。”那公主的魂魄竟渐渐显现,是个满头白发的老妪,全无当年高高在上的模样。她仰天笑了起来,满面泪水,“好!好!好!我便知我儿不曾背叛大昭,他临终时说出那样的话来,又岂是乱臣贼子?乔伍那老儿好啊,为我教出这样一双忠孝节义的儿女!我对不起我那可怜的孩子,我可怜的三娘!”她放声痛哭了起来,在殿中大声呼唤道:“三娘吾儿,你可听见了,你哥哥不曾造反啊,也不曾做过什么乱臣贼子!他不该被世人鞭挞,你也不该被世人唾弃!三娘,我的孩子,是母亲对不起你,是母亲逼死了你!”奚山君站在一旁,面无表情,泪水却流得汀泞一片。“三娘究竟是如何死的?”晏二静静地看着奚山君,她曾问他,是否会喜欢一个姑娘。他那么斩钉截铁说他不曾也不会,可是他有一世当相爷的时候,画过那个姑娘。他爱极那个姑娘,宁可向道。因为他无法告诉旁人,他不能娶一个痴情的公主的缘故。不是公主不好,只是他太可怜自己,可怜自己的那一点心。青城殿下也许只是七十年,可他,已整整三百余年。“谢季带回了我儿的两句遗言。其中一句是给三娘的。我当时一直恨着大妫氏,怜惜我儿死得可怜,只想叫三娘也死了以发泄我心中痛苦,所以,把我儿的其中一句遗言改了改,告诉了三娘。”“改了的话是什么?”“三娘,死何益,生何益?”三娘,你死了固然没什么好处,可是,你活着又有什么用呢?“而后,三娘她……”“三娘死在了鹦鹉桥上。”三百零七年前,塞外风寒,狼烟滚滚。打着王军旗帜的这一支十万大军已然走了三日三夜,他们沿着库尔河,面色肃穆,行军之时,除了整齐的脚步之声,竟无旁的声音。终于,落日也歇,这长长的蜿蜒的行伍吹了长长的号角,歇息在渐渐黯淡的余晖之中。一顶深紫色的绣着青凤的军帐中,盘坐着一个未及冠的白裘少年。他嘴唇发白,鬓发发灰,似已病入膏肓,白净修长的手中摩挲着一枚黑色的棋子。少年的脚下,跪着一个蜂腰猿臂,满身铠甲的少年将军。“谢季。”少年声音温和,似带着笑,但那双眼却没什么笑意。“末将在。”少年将军垂下头。“太医正如何说?”“末将……末将还未细问。”“是未细问还是不敢说?”少年淡哂,眉宇间带着深深的疲倦,居于强弩之末,再难焕发。他问道:“什么时候?今日还是明日?”谢季手指微微颤抖。他的主公问的不是什么今日明日之期,而是自个儿的死期。他问自己,是今日死还是明日死。谢季将头埋在地上,深吸了一口气,咬了咬牙道:“太医正说,说殿下最迟熬不过……熬不过夜半。”少年听闻,无喜无怒,眼眸渐渐散了生机,他微笑道:“那会儿,星辰都出来了吧?我归于此处,总算了却了一桩心事,不至落那孽障的埋怨,说我讲的故事全是哄骗她的。”少年从银袖中掏出一块手帕,放在唇畔咳了咳,血渍已包裹不住,顺着手心淌在了干净的衣衫上。他随手将帕子一扔,似不在意,事实上,自他接到京中传来的两道谕旨后,他已经什么都不在意了。本来应能撑上个把月,回到京中,踏踏实实为自己办一场丧事,可如今,仓促如此,什么都来不及了。他说:“谢季,你听好,我有两桩事、两句话嘱咐于你。”谢季哽咽着点头,竟说不出宽慰的话来。“第一桩,我从徽城一路打到北突厥,降伏三十三诸侯,途经三十三都城,每至一处,购置的土地、店铺、珠宝、妆奁,你悉数交予该交之人,带她远离是非之地;第二桩,本君生不返朝,死不葬昭地,不必设碑,不用留文,不需拜祭,这身皮囊埋了无主地,做了无主魂便是。”“殿下!”少年淡笑,仿若没听到,继续道:“尚有两句话,你牢牢记住。”夜幕降临的时候,天上的太平国星子太过绚烂。一身白裘的少年望着天际,带着薄荷一般的清爽笑意,因为寒毒折磨而变了形的双目此时亦有了些光彩。他摩挲着小小黑色棋子,带着末路的孤寂微笑道:“尔为孤山玉,萃成天地质。斯年多纵横,成败终难定。本君今日魂魄就要打散,时命所致。小小棋子啊,若你有灵,愿穷尽我毕生所学,化为尔身,令你为相五世,全吾收复上百华国,稳固江山,报国爱民之愿。”他又道,“谢季,尚有两句话,你牢牢记住。”“殿下请讲。”“一者告诉天子,荷此生,未曾一日负外祖,外祖负我;二者告诉吾幺妹阿植,一定牢牢地让她记住—三娘,生何益,死何益?”三娘,你活着虽没有多大用处,可是,因为思念兄长而死去了,又能怎么样呢?所以,请你一定,一定好好活着啊。我小心翼翼地灌溉,一日复一日地期待,那么费力,植成参天的乔木,岂愿见你终有一日从容赴死?我也曾备下三十三城嫁妆,预备嫁我价值连城的掌珠。只可怜我这孩儿,送嫁的兄长徒然死在马背上。其实,我们都曾得偿所愿。第十二章大昭卷·悬棺“十八年,三公聚,平郑乱。”——从前有一座无名的荒山。山上本只有一棵树、一条蟒、一只猴。后来,又来了一个穿着麻衣的少年,自号奚。猴子喜人,跟着少年讨生活。一日,酒瘾发作,偷了少年的玉佩,去山下的集市换了一罐桃儿酒。桃儿酒醇美,吃得猴子毛孔都舒坦了。它本有百年便可飞升,本也勤奋修行,此一时,观星河灿烂,天地广阔,觉得做人也有几分趣味。猴儿吹一吹毛发,挥一挥手臂,摇身变成了黑发翠袍的绝色少年,含笑仰躺山间。麻衣少年有一只红色的箱子,箱子里皆是古籍珍宝,是他父亲在他临行之前所赠。少年丢了玉佩,似丢了魂魄,用箱中珍宝急匆匆地去当铺换回了玉佩。玉佩有瑕疵,猴儿不屑一顾,认为少年小题大做。它生性顽劣,一时性起,又从少年腰间顺走玉佩,放在手心眯眼看了会儿,玉中竟有个黄衣少女,笑意盈盈。它揉揉眼,少女也学他,揉揉眼。它做鬼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