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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能飞回京城么?”真不会半路累趴下?陆小凤看了一眼那只信鸽,说:“这里离京城已经不远,估计还是没有问题的。”顿了下,他又补充了一句,“不过再被你这么养几天,怕是就连这城门都飞不出去了。”冬凌:“……”冬凌说:“我会控制它的食量的。”陆小凤并不相信,他可是见过的,那只信鸽只要一叫,冬凌就跟亲妈似的扑过去,问人家饿不饿,是不是冷了……不知道的人,绝对不相信她是在养鸽子,而是要怀疑她是不是在养儿子。而且,“吃得多还不算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它这段时间飞过么?”冬凌摇了摇头。她说:“没敢打开笼子的小门,怕飞跑了捸不回来。”陆小凤:“……”陆小凤朝她确认,“那是信鸽没错吧,还是我认错了,那其实并不是一只信鸽?”“当然是。”冬凌隐约觉得有哪里不对,“难道有什么问题么?”陆小凤说:“问题大了,你见过谁家信鸽会乱跑的。它们在平时,会自己升空飞一会儿,却不会飞远,更不会飞不见。甚至只要你吹个哨子,聪明的喊一声,它就会自己飞回来了。”“……”冬凌说:“可这信鸽是别人的,你确定它不会直接飞回主人那里?”陆小凤问:“这信鸽是你偷的?”冬凌摇了摇头。陆小凤又问:“那是抢的?”冬凌还是摇了摇头。陆小凤呵呵一笑,“即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那不是买的就是旁人送的,这样它怎么会跑?”冬凌根本没想到,信鸽还有这聪明劲儿?她怀疑的看向陆小凤,问:“真不会跑?”“……”陆小凤说:“当然不会,不信你看看,谁家信鸽是关在笼子里的。”冬凌这才了然,却原来她这么久拎着个纯金的鸟笼,全是白拎了,压根就不需要这么一个笼子。“但你之前为什么不跟我说。”冬凌指责的看向陆小凤,心说早说她不就早及时止损了么?陆小凤比她还惊奇,“你拎得一脸自得的,我还以为你当宠物鸟的养呢。”冬凌:“……”冬凌丢了个大人,陆小凤却更加深信,她一定是初出江湖,甚至家里或者师门也跟江湖久不联系,不然不会连信鸽的事情都不知道。他抓紧时间下筷,三下五除二解决了一条水煮鱼,然后不等冬凌赶,自己就先‘滚’了。这个时候的女人最可怕,陆小凤可不想招惹。然而冬凌却并没有如何生气,不懂一些事情闹出笑话很正常,只要及时止损,并避免下次再犯就好。她安安静静的吃完饭,拎着鸟笼走出了酒楼。回了客栈,她取出纸笔便准备写信,奈何这回的飞鸽传书不比上回。上回一大张纸上就几个字,眼下却是要在一小片纸张上,写上至少好几句话。这都不用试一下,冬凌就知道自己写不出来。蝇头小楷对她而言至少要练个十年八年,现在的她最多也就写几个大字,还写得不太好看。除非故意去学过的,不然像她这种现代人,哪个写得来?试了几次果然半点希望也没,便认命的从背包空间里取出只钢笔来。也幸好当时手边就有,顺手扔进去了,不然……冬凌摇头不去想这笔是怎么来的,低头将白纸裁好,然后开始将要说的话写上去。最后将纸条小心的卷起来,塞进了信鸽的腿上,到窗边把鸽子放出去。看着它升空飞走,似乎也飞得不怎么吃力,冬凌这才放下心来。就说嘛,怎么可能因为胖就飞不起来,也没见有人因为太胖走不动路啊!29.第29章冬凌将信鸽放出去后,那个纯金的笼子也就没了用处。她自然不可能继续拎着,但卖又绝对不太容易卖掉。因为它贵,也因为它太不符合一些风雅的养鸟人士的喜好。也就只有那些没什么审美,又恰好有钱的土财主,或者纨绔子弟或者会有兴趣买。但冬凌显然不可能为了这么不到一百两的金子,到处寻找买主。所以她打算就把鸟笼放回背包空间收着,压箱底得了。但现在这个鸟笼还在外面,就摆在桌子上面,金灿灿的十分显眼。冬凌正在喝茶,可能是因为入乡随俗的关系,也可能是装13装着真爱上了,总归她现在对茶也算是小有研究。这家店面不大,里面装修却很精致,一个个小隔间隔开,且大多都是靠窗位。重要的是它的茶不是在后厨泡好了端上来的,而是会有一个懂行的大师傅在中间的空地上现场泡制。其长相俊雅,身穿白色长袍却不影响动作,冲泡倒茶的动作更是行云流水,颇为具有观赏性。冬凌上楼的时候,忍不住驻足看了几眼。引她上来的小二当即就说:“那是我们大老板,难得来一次。”冬凌收回目光,心说你们这大老板,估摸着也不是个简单的。她刚刚用初学到的技巧观摩了一翻,便知这人是个会武的。就是不知又是江湖上哪号人物。这段时间,冬凌见得多了,这时候也就不觉得稀奇了,甚至连问一问的想法都没有。只是在茶端上来时,她闻了闻,品了品,再次确认这人绝对不简单。在冬凌之前认识的人里面,花满楼的茶算是泡的最好的,但眼下这杯茶,却显然泡得要比花满楼的还要好。其余的隔间内也频频响起惊叹声,这足以证明,这家店其余时候的泡茶水准,绝对达不到这个程度。不光茶好,店里选址也算不错。北边是一小片湖,现在已经结冰,正有不少小孩儿在上面玩,是一种活泼轻快的节奏。而南面则是闹市,对面便开着一家布庄和一家酒楼,街边还有不少卖东西的商贩。取繁华闹市中的一点静,窗户开着或关着,都别有不同的感受。楚留香和胡铁花自然是欣赏不来的,他们也不爱喝茶,他们是冲着对面的酒楼来的。“他对你的那些撒钱行为可不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