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族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听说你要结婚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2

分卷阅读32

    前走……这也是给女主角取名邬云云的原因。

进展好像有点快。

后面基本都是小甜饼,前男友只会在最后出现。

17、主动

邬云云是被太阳晒醒的。

昨天晚上,他们聊得太过尽兴,都忘记拉窗帘,就这么开着客厅的窗户、卧室的窗户、卧室的门睡了一晚。

身侧的床位是空的,陈越已经醒了,也是,今天他还要上班。

邬云云拢了拢头发,在床上坐了会儿,阳光从窗口直射进来,隐约可见空中飞尘,外面是晴空万里,她回头扫了眼床头放着的钟,刚刚好早晨七点。

掀开被褥起床,穿上拖鞋,低头铺床的时候沾上了点儿烟味,干脆就把被套、枕套、床单一块拆下来,抱到浴室里,扔进洗衣机。

厨房里有面条的香味传出,真的是什么都改变不了陈越良好的生活规律。

回卧室换上新的被套,陈越一共有三份床上套件,黑色方格、蓝色音符和浅灰色。刚刚拿去浴室洗的事黑色方格,邬云云在蓝色音符和浅灰色中选了蓝色音符。

铺完放在床上的时候很浪漫,比天空还要蓝。

这时候呜呜才啪嗒啪嗒跑进来,昨天晚上它没敢进来,或者是因为它察觉到了气氛,更或者,仅仅只是它闻不了烟味。

邬云云蹲下,摸了摸它的头。

呜呜叫了两句。

邬云云再低头,用自己的额头跟呜呜的额头蹭了会儿。

她现在有点儿迷上这种感觉,怪可爱的,昨天晚上陈越就是用他的额头贴着她的额头,让她觉得比任何吻都要舒服。

呜呜并不能理解这种感情,没贴一会儿,就抬起下巴,试图舔邬云云。

“舔狗。”邬云云按住他的脖子。

“你是在说我吗?”陈越把两碗面端到客厅桌面上。

“哪有这么说自己的?”邬云云走到门口。

“如果喜欢的话,当舔狗也不赖。”陈越说,“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不是一无所有吗?”

“分人。”陈越抬头,“好了,刷牙洗脸,过来吃饭。”

这语气简直跟她使唤呜呜似的,哪有这么理直气壮的舔狗?邬云云去厕所。

陈越坐在饭桌前,等她出来。

邬云云开椅子坐下。

“你化妆了?”陈越问。

“涂了点BB霜。”邬云云倒没想到他眼神这么尖,假装云淡风轻。

“你之前早上不是从来不化妆的吗?”

“昨天没睡好,在镜子前觉得自己面色苍白。伪装一下平常的绝美姿色。”

陈越笑,这才拿起筷子。

邬云云端面,先喝了口汤,她很喜欢陈越做的荷包蛋清汤面,很鲜:“陈越,我觉得原来人跟人相处,是会传染的。”

“传染什么?”

“洁癖。刚刚我一起床就闻到被子上的烟味,刚刚去刷牙洗脸闻到我头发和衣服上的烟味,以前我都没这么敏锐。”邬云云内心一时很复杂,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一旦她染上了“洁癖”,却没有治好深入骨髓的懒癌,这可怎么办。

“你再带呜呜几天,这洁癖估计就能治好。”陈越回答,“以后带它出去,估计每天都得沾一身泥巴回来。”

“说得也对。”邬云云这才想起他们去野餐那天,呜呜就是四只蹄的泥巴,不过她当时心思在别的事上,没注意到,现在想来,应该是陈越处理的。

“说到这,其实我还有几件事想告诉你。怕影响你上班的心情,还是等你回来后再说吧。”

几件?陈越皱眉,难道邬云云还有很多事瞒着他?

陈越压制住好奇心,不能问,现在知道了的确会影响他上班状态,上午还有手术。

“好。”

两个人吃完面,邬云云主动去洗碗,两个人已经不自觉完成了谁做饭,另一方就要洗碗的家庭分工,陈越在卧室里挑选衣服。

在陈越穿好衬衫时,邬云云走进来,很自然地挑选了条紫红色领带给他系上。

陈越低头等了她半天,见她雪白的手指翻来覆去,而后静静问:“你确定你会系?”

“不会。”邬云云低头理直气壮,“我就看电视里这么演。”

陈越简直无奈,亲自动手,给她做了个示范:“会了吗?”

“不会,我又不用学,反正你自己会打。”

“……”陈越望着她,“那你为什么要过来给我系?”

“就是想试试给人打领带的感觉。”邬云云说完就走,留给陈越一个穿着睡衣的潇洒背影。

陈越:“……”

陈越把领带再整理了一下,确定行装无问题后提着公文包,去玄关穿鞋:“我去上班了。”

“好的。你去吧,中午不用买菜回来。我会买菜做好饭的。”邬云云抱着她的狗,每次说话时,一人一狗总是同时转头,已然连上了电波。

陈越笑,不知为何,明明今天将近四点多才睡着,他此刻的心情却尤为轻松。

等到陈越离开,邬云云才抱着呜呜叹了口气:“看来贤妻良母这条路我是走不通了,还是继续当一个安静的美少女吧。”

“呜。”

“你也这么想是不是?像我这样,大概以后只能以色侍人吧。”邬云云轻摸狗头。

“呜。”

“傻呜呜。”邬云云点头,“你跟我不一样,你是以蠢侍人。”

起身,给花浇水。

这几天阳光非常好,还是花骨朵的月季花已经开了,粉红粉红的,邬云云有点奇思妙想,想用花做书签,放在陈越那厚厚的医学词典里。

待会儿上网查一下。

陈越走到小区楼下,站定往回望了眼,远远还能看见有个人影子在那里浇水。

昨天他们聊过,之所以人总是忘不了初恋,是源于它跟许多第一次有关。第一次约会,第一次与异性去看电影,第一次亲吻,第一次拥抱……

就像人越长大,就会觉得时间过得越快,对生活的新鲜感逐渐消失的过程,也就是体验变快的过程。

爱情不是购物,买了之后永久拥有。

爱情是持续。

不应该因为他们三年前谈了场恋爱,他对她爱慕已久,就认为此刻理当深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