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族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重生异能俏娇妻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4

    样,任意采摘了。

以前采到的木耳,蘑菇等物,都是自家留着换钱。现在是要上交的,一年有一定的任务额,用以换取工分。

然而,工分换的那点粮食根本吃不饱啊!

好在大青山物产丰富,即便每年要完成一定额数的任务,但是林子深处还是会遗留一些大自然的馈赠。胆子大的,运气好的,也能采到不少好东西,都是救命用的。

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只要不公开闹出来,就没事。

如今林子深处有了狼,再想平平安安的弄些山货,就不大容易了。

山货是好东西,可是再好也得有命拿啊!

狼是极凶残,狡猾又记仇的畜生,偏偏又生得聪明,在这片地头上尝到了甜头,肯定不会轻易离开的。这次也不知道是谁倒霉,要是下次换了自己上山,被那畜生盯住了,可怎么好?

狼咬死人的这件事,在大青山村闹得沸沸扬扬的,人人皆知。

李兴盛自然也听到了风声。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死的人是赖长江,因为已经过去两天了,赖长江都没有回来,而宋一然那个丫头片子却活得好好的。

真的是赖长江吗?他怎么会被狼咬死呢?

李兴盛心里非常不安!

赖长江死了是小事,可是他到底怎么死的,却是大事!

分明一切都安排好了,为什么宋一然还活着?这里头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是他想象不到的!如果死的那个人真的是赖长江,那么这一切是意外,还是别人安排好的。

一想到这些事,李兴盛就坐不住了,他思前想后想了小半天,下午吃过饭以后就去了生产队队长高大山。

农闲的时候,家家户户一天两顿饭,高家也不例外。

高大山的爹,就是上一任村长,那个时候还没有生产队这种说法。

高家在大青山,是有很高声望的。这也是李兴盛最不服气的一个理由!

高大山有什么?要文化没文化,要头脑没有头脑,只不过有一个好爹罢了。

心里虽然对高大山万般不满意,但是在李兴盛脸上一点都看不出来,他见谁都笑呵呵的,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

高大山的媳妇一见李兴盛来了,连忙把人往屋里让。

“外头冷,快进来。他爹,你看谁来了。”

高大山正喝酒呢,抬眼一瞧,正好看到李兴盛掀了打着补丁的棉门帘走了进来,他连忙道:“兴盛啊,来得正好,赶紧脱鞋上炕,一起喝点。孩儿他娘,给他叔拿个酒盅,添副碗筷。”

高大山媳妇应了一声,就去拿了酒盅。

小炕桌上摆了一壶酒,看样子也是刚烫完,另外还有一盘花生米,一盘炒鸡蛋,几根大葱,一碗大酱,还有一小盘金烂烂的玉米饼子。

生活不错啊,那鸡蛋还冒着热气呢!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啊,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柴小芬正好拿来了酒盅,碗筷,往桌上一搁道:“老高一个人喝没意思,正好你跟着喝两杯。”

高大山的媳妇是个长相一般,但是十分能干的女人,两个人结婚这么多年,柴小芬给高大山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可以说是个非常会生养的女人。高大山他娘活着的时候,把柴小芬收拾得够呛,可是她都咬牙挺了下来。现在自己熬成了婆,说话走路都带着几分脆快劲。

高大山的事情,她可没少帮忙出主意,是个厉害的。

李兴盛就更嫉妒了,凭什么高大山样样都比自己强?娶得婆娘也比自己娶的婆娘好!?

两个人明争暗斗这么多年,高大山事事压他一头,这让李兴盛很是郁闷。

虽然心里已经嫉妒得发狂了,但是李兴盛把情绪隐藏得很好,还亲手给高大山倒了一盅酒,又给自己面前的酒盅倒满了。

“你来这是有事吧?”高大山端起酒盅,“来,走一个。”

李兴盛连忙跟他碰了碰杯,把酒干了。

这酒够味儿,辛辣十足,好酒。

“正宗的老白干,好东西啊!”

高大山笑而不语,一个劲儿的让李兴盛吃菜,他早就瞧出来了,李兴盛是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两个人打了快二十年交道了,李兴盛什么德行,高大山一清二楚。

李兴盛吃了一口鸡蛋,又夹了两粒花生米,这才道:“老高,我找你来是想问问你对于狼咬死人的看法。”

高大山一边给倒酒,一边问:“你也听说了?”

“闹得那么凶,能没听说嘛!”李兴盛道:“依我看,这山上到底有没有狼,是不是咬死人了,咬死的是谁,都应该尽快查清楚。”

高大山也是这个意思,没想到这次他们倒是想到一块去了。

“你是咋想的?”

李兴盛道:“这种事情,我一个大队会计,能有啥主意。要我说,不如就去找公家,这种事情他们不管谁管?”

高大山想了想,“也对。”

李兴盛又道:“不过,在那之前,咱们得把看到狼咬人的证人找到,再细细的问他一遍。”

高大山点头,又举起酒盅来跟李兴盛碰了一下,“还是你想得周到,是得问。就是不知道这话最先从谁那儿传出来的。”

这对高大山来说,是个难题,兴许有人不愿意站出来呢!

李兴盛心中暗笑,可真是个废物,他只道:“这事儿啊,你就交给我吧,不出三天,一准儿给你问出来。”

第十六章上山

李兴盛说话算话,第二天就把这个人找出来了,然后直接把人带到了高大山的面前。

发现第一现场的人,是村里的李喜贵。

那天他也是跟着大伙上山找牛,找着,找着就脱离了大部~队,走得远了些。

“俺当时光顾着找牛了,也没注意别的,结果走着走着就走到荒岭子那边去了。”

荒岭子是个地名,其实就是一个比较大的山头,那一片林子特别密实,而且早年就有传言,说有人在荒岭子一带看过狼,所以那里平时根本没有人去。

李喜贵也是想趁机去拣点东西,谁知道走着走着就走到了荒野子,还看到了一具血rou模糊的尸骨,一看就是被畜生咬的。

“真瞧见了?”高大山直到现在还不相信呢!

“瞧见了,虽然没有看到狼,但是俺瞧见狼的爪印了。”李喜贵的爷爷是个老猎人,李喜贵的爹就是他手把手教出来的。李家的本事,都是讲究一代传一来,本来李喜贵应该也是个猎人,但是现在年头跟过去不一样了,渐渐的也就把当初学的本事都忘光了。

要说别的,或许李喜贵能认错,狼爪印这种东西,他绝对不会认错。稍微有点山林常识的人都能认得出来,更别说李喜贵了。

高大山愁白了头发,这可怎么办才好。

“只不过,俺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