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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刚才真的有人,但是现在一顿饭的工夫过去,是不是还在就不好说了,可以已经被丧尸吃掉了也说不定。刚才为什么不说?庄毅埋怨道,听到了还这么淡定的吃完饭再说,心是不是有点太宽了点?刚才在吃饭。维一脸理所当然,救人什么的,有吃饭重要么?郑宁远彻底无语,你是对食物有多执着啊现在天已经彻底黑了下来,这座城市已经失去了电力,他这里有储备的蜡烛,别人那里却不见得有,黑暗对于丧尸来说是天然的主场,就他们这点人,要救人实在是太困难了,还是等明天再说吧。想清楚了这层,郑宁远端着蜡烛就要离开窗户,却在迈脚的那一瞬间,清楚的听到敲击声,是金属碰撞的声音。把蜡烛交给庄毅,郑宁远伸手推开窗户,声音一下子大了起来,是从对面楼上传来,但是具体是哪扇窗户,却听不出来,仔细听,这声音隐隐呈现某种规律。是摩斯码,救我的意思。维咬着苹果,道。你懂摩斯密码?郑宁远诧异,又想到维倒在他门前的那身伤,结合他的身手,难道说他是特工?嗯。维毫不在意的哼一声,全神贯注的对付手里的苹果。那你告诉他,说我们明天救他,今天天黑了,太危险。维点点头,随手捡起一根螺丝刀,走到窗户旁边,在窗户的合金边框上有节奏的敲击,一连三遍。那边静了一会儿,随即更加急促的敲击声响起。他说他等不到明天,他受伤了,血腥味儿引来丧尸,正在攻击他在的那间房间。小远,不行,太冒险了。庄毅不赞同,他们几人中,身手最好的是维,第二就是小远,他勉勉强强能排个第三,如果去救那人,小远十有八九要同去,这么危险的事情,他怎么可能同意,更别说是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郑宁远眉头紧皱,一个受伤的人,还不知道品行如何,会不会在伤好了之后反咬一口的人,在这么危险的情况下,于理,他是不应该管的,但是他会愧疚,一种叫做人性的东西会让他在选择置之不理之后觉得不好受。我刚说了一个字,就被窗外再次响起的敲击声打断,许是他们思考的时间有点长,敲击声变的愈加急切。维已经啃完了苹果,正在认认真真的擦手,郑宁远都不知道他有没有在听。他说他是一名工程师他说他能找到这座小区里的发电机,产生供小区使用的电力。维略过中间,干脆利落的说出重点。郑宁远眼睛瞬间亮了,没有电,许多现代设施都成了摆设,连洗个热水澡都那么困难,有了电,许多事情就大有可为啊。庄毅怀疑:他怎么知道?还有他值得我们相信吗?维这次没有去问,直接解答:他说他是这个小区的设计师,具体怎样,可以救回来之后再问,他支撑不了多久,那扇门要破了。维将郑宁远听到电力两个字时惊喜的表情尽收眼底,于是没有再问,直接道:我去救他,你们给我开门,一刻钟。说完不待二人反应,上前一步纵身从开着的窗户跃下,这跳楼的姿势把二人吓了一跳,知道的说他去救人,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自杀。郑宁远没想到这家伙这么冲动,扑到窗前想要抓住他却连片衣角都没碰到,直到看到悬挂在外露窗沿上的手,扑腾鼓荡的心才落回腔子里,心里暗暗骂一句:妈的,这家伙也太不省心了。维像一只大鸟一样跳下,却在下落一人身高的距离之时攀住三楼的窗沿做瞬间的缓冲,然后松手,脚在二楼不知谁家的空调架上一踩,借力在空中翻了一个跟头,落地时已经到了绿化带之外的草地上,几乎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发出。庄毅微张着嘴巴,好吧,上次杀丧尸那两手真的不算什么,这次才是真绝色!维上身微躬,重心靠前,豹子一样悄无声息的晃了两晃,没入大楼内不见了。郑宁远抬手看了一下表,已经顾不上给维点赞了,一拉庄毅:走,去一楼接应,维说一刻钟。庄毅这时也反应过来,维这样的人,说一刻钟,绝对不会多一秒,赶紧抄起自己的陌刀跟上。两人急急忙忙下了楼,郑宁远顺道叫了吕芳,她是护士,若是那人已经身受重伤的话,还是找个专业人士照顾比较好。第14章:樊凯楼道空旷,脚步声格外明显,因为整幢楼也就只剩了10个人,故而大家基本上都住在三层或者四层,只有迟浩平周雪夫妇住在五层自己的家里。末世前,人人都嫌拥挤,恨不得一个城市只住四个人,东南西北各一个,谁也别碍着谁,末世一来,反而又想住的近一些,像还未睁眼的小动物,只有紧紧依靠着同类,才能在这恐怖血腥的世界里活下去。郑宁远拍门叫吕芳的时候,住他隔壁的门先开了,是樊凯,末世前是做销售的,理着干净利落的板寸,白衬衫黑西裤,即便是在朝不保夕的末世,也打理的干干净净,一脸机灵相,旁晚烧尸体的时候,顺子姑姑和许靓爸爸的骨灰就是他自告奋勇出去搜集的。虽然他们这么多人守着,有刀有枪并不会真的让他出事,但是这份心意郑宁远收到了,就连一直沉默郁郁寡欢的许靓,都抱着爸爸的骨灰罐子向樊凯投去的感激的目光。他从小就跟爸爸一起种西瓜,瑞哥家里也是干这个的,工作起来比他还熟练,如何育种、如何施肥、什么时候该移苗,什么时候掐枝,什么时候授粉,保留第几个瓜才能长的最大最甜这些他们两个都做的烂熟。在西瓜种植方面,他相信,没有人比他跟瑞哥更合适。瑞哥也是这个意思,两人商量好了,明天一起去看看,即便不成,他们都是年轻人,又是农民出身,对田里的活计很熟悉,能应聘上采摘工也是好的。心里盘算着明天要做的事情,井辉慢慢睡了过去。第二天一早,井辉就被一阵阵诱人的香味馋行了,肚子空空的,昨天吃的两大碗焖面不知道都消化到哪儿去了。他今年十九岁,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时候,多少饭进了他的肚子,睡一觉起来仍旧是饿的前胸贴后背。循着香味儿来到厨房,就看井瑞正把两大盘鸡蛋炒饭端到桌子上,散发着焦香的米饭配上碧绿的黄瓜粒,金黄的鸡蛋和红色的胡萝卜粒,让人一看就食欲大振。看着井辉没出息的对着炒饭流口水,井瑞笑着骂了一句:臭小子,看你那馋样儿!赶紧去洗漱,吃完我们快点去,听说今天过去应聘的人很多呢。井辉看着井瑞粗犷俊朗的脸,有点傻,没想到五大三粗的瑞哥,居然会做饭!还发愣,真傻了?俊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