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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擎现在突然萌生一个想法,真应该介绍两个吃货认识,他们之间应该会有很多共同话题。人生就是这样残酷啊,再见到杨莫如,陆向擎想起来一件很久之前的事情。想当年,他和他的一帮兄弟还都很年少。一天春天的下午,大家聚在一起喝酒,他那时还没娶亲,不知道那天他们怎么就聊到了娶亲的话题,当时,大家都很兴奋,只有他和杨莫如很冷静,他是因为没想法,而杨莫如是在专心的吃,当大家问杨莫如将来想找什么样的人成亲时,他死都不会忘记杨莫如手里握着一根鸡腿,一嘴油腻的傻笑着说他要找个会做好吃的人。他当时就在心里暗暗发誓,他将来娶什么样的人都行,就是绝不会找这种吃货的,杨莫如油腻的样子让他现在想起都觉得很恶心。好吧,他承认他鄙视吃货。可是生活就是这样,你不想要什么,偏偏就会来什么。所以说啊,人生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不要随便鄙视什么,可能你鄙视的就是你的将来。看着面前专心喝着茶的杨莫如,陆向擎不由叹了口气,他如果知道有今天,他以前绝对不会鄙视吃货的。他错了。放下茶杯,杨莫如深深吸了口气;还是云城的茶好喝,还是云城好。是啊,我们以后就定居在这了,你以后每天都可以喝到。说吧,这么着急找我是为了什么啊?反正肯定不是为了请我喝茶!杨莫如斜眯着眼睛,像个大爷一样懒懒的窝在椅子上。今天找你是真的有事,是有关于我的夫郎,刑清澜。说到正事,陆向擎不由严肃起来,呀,你们不是刚成亲吗?怎么了,这个人有问题?杨莫如一听到他的话,立马从椅子里坐好。不可能,之前他调查过,这人应该没问题啊。我觉得他不是刑清澜,你之前调查的结果和我看到的样子完全不同。不可能啊,对于刑清澜我们调查的很仔细,他的生活很规律,人际也很简单。和他母亲娘家也没什么来往。性格有些酸腐,但是个文人不都有点吗?很正常啊!杨莫如开始回想当时调查的结果。我看到的刑清澜和你说的完全不同,简单是说,他根本就不像个文人,还会说粗话,他还让我称呼他为明锐,说是他的字,你相信?陆向擎停下来喝了一口茶,刑家是不可能换人的,我确定嫁给你的人就是真的刑清澜。出嫁前几天,我们一直监视着,他们没机会换人的,要说中途唯一比较特别的事情,就是萧明锐曾经想拒婚,逃跑时,从墙头上摔下来,摔伤了头。杨莫如坚信人不可能换了,他们监视了那么久。想在他们眼皮底下捣鬼,没那么容易。我曾经也想过是他头摔坏了,摔出了问题,导致性情大变,但不是这样,他经常会说出一些惊人之语,做出一些奇怪的行为。但他的神智是很正常的,他说他奶奶买橘子罐头给他吃,还教他做什么cao。什么cao的?嗯,广播体cao!你听说过吗?广播体cao?我没听说过,不过,那什么橘子罐头是什么,好吃吗?听到吃的,吃货的本能就出现了。你这时候还能想到吃?陆向擎那是一个无语啊,吃货的脑袋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啊,对不起啊,我走神了。听你这么一说还真有问题,刑老奶奶早就死了,跟他有什么关系?不过,如果他不是刑清澜,怎么可能和本人那么像?呵,我还忘了说了,他现在整天最大的兴趣就是吃,跟你有的一拼?以前他就这样?怎么可能,以前在刑府,刑清澜的生活很清苦,本来月钱就很少,还都花在了买书上,在吃上面,他很不讲究。要不然也不可能整个人那么病怏怏的。杨莫如瞪大了眼睛,幻想了一下吃货刑清澜,摇了摇头,怎么也想像不出来,刑清澜那个酸书生怎么可能和他一样喜欢吃的,每天活的跟个木头人似的。这种人怎么可能明白美食的乐趣。虽然我不想承认,可他现在真的就是这样。我找你来,就是想问你,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刑清澜身份的,不能伪造的那种!陆向擎暗想他就不信了,是个人肯定会有什么特征的。这个,让我想想啊,能证明他的,想想啊杨莫如敲着脑袋开始回忆,几个月前的事情,一时半会儿还真想不到什么。门外突然传来敲门声客官,您的白云糕好了。小二捧着分量惊人的白云糕登场了,挺沉。送进来吧。看到小二送来的白云糕,杨莫如震惊了,这么多,吃的完吗?等小二出去,他就迫不及待的问出口了:陆大少,你这是怎么了,就算白云糕再好吃,也不用买这么多吧?无视杨莫如惊讶,陆向擎把切好的一盘白云糕端到他面前,吃吧!一会你回去带一包,剩下一包我带回去给我的小夫郎。不是吧,他这么能吃?我记得他以前食量很小啊?话是这么说,杨莫如在心中暗乐不已,天啊,陆向擎娶了个大胃夫郎,嘿嘿,等翔云他们来了,一定要跟他们说。笑什么,赶快吃你的,你好好想想他身上有没有什么装饰物,或者特别印记,像胎记啊,伤疤啊什么的?额,咳咳,呜呜果然不应该吃太多,呛到了,杨莫如眼泪都要出来了,他快要噎死了,都怪陆向擎,说什么印记。你急什么啊,又没人跟你抢,赶快把水喝了。陆向擎赶紧倒了杯水递给杨莫如,喝下茶水的杨莫如总算活过来了你干嘛在我吃东西的时候,说这个啊。我说什么了,是你自己太激动了。陆向擎一脸与我何干的表情回答他啊,你还别说,我还真想起来了,刑小公子身上还真的有个印记。我记得他后腰的地方有颗红痣。杨莫如很是兴奋,他终于想到了。你是怎么知道的?陆向擎挑起一边眉毛,冷冷的问道。他记得杨莫如进刑府去的是厨房吧。当时他摔伤脑袋上,大夫包扎完伤口后,让人帮他换身干净衣服。我当时去送热水就站在旁边,顺眼就看到了啊?杨莫如很是理直气壮,当时他在刑家当佣人,容易吗?一颗红痣,能有多大,亏你还记得?陆向擎相信才有鬼。其实吧,是因为刚才吃白云糕,看到上面的红色果仁,我才想起来的。杨莫如越说越心虚,不怪他啊,跟吃的有关,他会记得格外清楚,那时候,刑小公子白白的皮肤上有一颗红痣,就像好吃的糕点。哼!我就知道。陆向擎不知该说什么好,只好端起茶杯喝茶。现在证据有了了,就差验证了。如果家里那个人不是刑清澜,他会让他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