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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

    听得入迷,听他突然道歉连忙挥挥手:“哪儿。这有什么。有意识地练练就会好的。我小时候普通话也不好,平舌翘舌分不清,你看我现在,十四是十四,四十是四十……”

李凯非常标准地把“十四是十四”念了一轮以展示普通话是可以练好的,又兴致勃勃地说:“你说的那个种菜,真厉害啊,怪不得你身体这么好。不过你看着好小啊,你满十五了吗?”

方其文又不好意思了:“我快十七岁。”

“十七?完全看不出来!”李凯怔住,“那我是不是得叫你……大哥?”

方其文突被逗乐了,他想到了盛之梧叫阿爸叫的就是“大哥”。那天晚上他回去给盛之梧讲了教官夸他的事,也讲了李凯,盛之梧听了也乐:“小方可以呀,还没正式开学,已经获得了老师教官还有同学们的高度认可。”

“我也没想到……你怎么也叫我小方哩?”

“你班主任能叫,我不能叫吗?”盛之梧轻轻敲了下方其文额头,“在家也得说普通话。”

方其文憨笑着摸摸额头,倒是盛之梧说完愣了下。他刚刚好像下意识地,已经把有他和方其文的这个房子看作了一个“家”。

方其文没注意盛之梧的表情变化,接着说:“我当了班级的劳动委员。”

“劳动委员?”盛之梧皱眉。

“对呀。没有人竞选劳动委员,张老师说现在的小孩都不爱劳动。我想我还挺热爱劳动,就举手说我想当劳动委员,就当了劳动委员。”

养孩子的心情又来了,盛之梧有点矛盾。劳动委员感觉是吃力不讨好的事儿,并且碰到哪个同学不愿劳动,依方其文的性格肯定就代劳了。但这是方其文愿意做的,也算是融入班级的一种方式,所以他还是笑着揉揉方其文脑袋:“挺好的,真好。就是别太累了,别所有的活儿都自己一个人做。”

方其文说“好”,眼睛特别亮。

盛之梧大概知道方其文在很努力地融入。有天晚上他睡前去洗手间,碰见方其文正好也出来,他挺吃惊地问方其文怎么还没睡,军训不是挺累吗,方其文低着头说他在看发的教材。

“我听到有个同学说,他们早就把这学期的课程提前学习过一遍,有的人都学习了下学期的课程。我……我什么都没学过,所以想这段时间,晚上自己看看。”

盛之梧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脑子里循环播放的竟然只有古早的方家村式的感慨:哪个姑娘要是能嫁给文文,真是好福气。

咳。

方其文最后拿回个“训练标兵”的奖状,盛之梧一点都不意外,从身后拿出早买好的七彩棒棒糖以资鼓励,说:“收拾一下,我们去和和你说过的两个叔叔吃饭。”

一见面时喻苏就职业病地评价起了方其文的外貌仪态,评价完还插盛之梧一刀:“盛之梧,我觉得你配不上文文。”

方其文迷茫,盛之梧一口茶呛着:“你能不能说点老少咸宜的话?”

时喻苏“哼”了一声,又忍不住评价:“不过你现在确实好多了。以前和你聊天不管聊多久都觉得自己在和机器玩联合对抗,今天老远看着你就觉得,嗯,走过来的是个人。”

方其文还是迷茫,这不是盛之梧很好很好的朋友吗,怎么这些话听着像骂盛之梧呢?可盛之梧好像也没生气呀,只是耸了耸肩。

“哦对了。”时喻苏看了眼手机,“宋祺佑说他不来了。”

“宋祺佑,我和你说过的另一个叔叔。”盛之梧给方其文解释。

时喻苏在旁边莫测地笑:“够细心的啊。”又笑得更深,“你舍得让文文叫我们叔叔啊?”

盛之梧有点儿想拍案而起让时喻苏闭嘴,碍于方其文在场,只好耐着性子问:“他怎么不来?”

“估计是时钟那小妖精作妖,可能是闹着也想来,祺佑觉得影响不太好,就干脆不来了。本来你也只是要感谢我,又不是感谢他。”时喻苏说完又自行向方其文解释,“时钟,我弟弟,和那个没来的叔叔是恋人关系。”

“时喻苏!”盛之梧全然地后悔请时喻苏吃饭了,“老少咸宜!”

时喻苏做了个把嘴巴缝上的手势。

方其文是震惊的。一来震惊盛之梧很好很好的朋友和盛之梧的风格差异也太大了;二来震惊时喻苏说的话:时喻苏的弟弟和他们的朋友是一对?

他们……他们不都是男的嘛?

方其文更震惊的是,他发现自己竟然很想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不过时喻苏接下来并没有再深入地讲。时喻苏和盛之梧谈起了工作,期间也很照顾方其文地问了下他在学校的情况,还招呼了他多吃菜。

临别时时喻苏拿出了个手机给方其文,说是送他的礼物,把方其文吓了一跳,怎么都不敢接。

“拿着吧。以后和我也别客气。”一餐饭下来,时喻苏确实也喜欢了方其文,“你比盛之梧可爱多了。”

方其文还是不敢接,这一个小盒子得值多少冰棍啊。盛之梧替他接了过来,举着手机盒子挥挥:“不用谢。”

“老套。”时喻苏嫌弃地看盛之梧一眼,又换上标准微笑对方其文说,“文文,你先出去等一会儿?我和你盛叔叔再说几句话。”

方其文点点头,想自己不叫盛之梧“叔叔”的,想其实这个时喻苏和盛之梧还是有共同点的,他们都长得好好看啊,虽然感觉是不一样的好看。

盛之梧被单独留下,感受到了一种老师找学生家长谈话的氛围。果然时喻苏语重心长地说:“我觉得这小孩挺好。你没考虑和他在一起?”

“我太后悔请你吃饭了,本来我就已经很穷了。”

时喻苏没放过他:“我是说真的。”

“哎。”盛之梧有点无力,“方其文虽然快十七了,但在我眼里还是一小孩,毕竟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就是一小孩——可能和他长得显小也有关系。我带他和带孩子是一样的感觉,怎么可能像你说的……”

“我觉得你是童年阴影太重导致情感感知迟钝,你虽然喜欢他,但你不知道自己喜欢他。你真没想过你为什么会带他来S市念书?还找房子陪他住?”

盛之梧想到前几天脱口而出的“家”,莫名有点无措:“我只是想帮他,觉得他不读书太可惜了……”

“哈?”时喻苏笑了一声,笑起来还真挺有魅力的,“那你没感觉到你自己变了很多,并且是好的变化?”

盛之梧不说话了。好像确实有点,但也不能因此轻易地下那么重要的结论吧?

时喻苏看盛之梧不吭声,有种辩论赢了的快感。他往外走了几步,留了句“你自己好好想想吧”,又说,“你们还真是一个个的找到归宿了,就剩我一个孤寡老人”。

盛之梧本来想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