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族小说网 - 耽美小说 - 然哥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3

    不发,下车时都没回头说一声“谢”。

他也没有必要道谢。

沈寻无奈地扯扯嘴角,油门一踩,方才那点不太正大光明的心思瞬间消失在夜色里。

他已经过了怦然心动的年纪,对一个20岁的小家伙冒出些微“有趣”的想法都算得上奢侈。

小家伙不领情,他自然转身就忘。

“扫/黄打非”进行得非常顺利,全省公/安系统的年底表彰大会上,沈寻代表市局领回了好几个奖。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拍着他的背,承诺过两年就把他推去省厅。

他笑着致谢,心中却并不着急。

开年,市局特警大队扩招。

正式考核那几日,市局格外热闹。一天,沈寻停车时瞧见一个有些眼熟的身影,但那人走得太快,他一时没来得及看个真切。

午饭时,特警大队的队长周旭东眉飞色舞地显摆队上来了个好苗子,特种部队退下来的,刚20岁,前途无可限量。

沈寻托着脸颊,想起冬夜里被当成嫖/客扣住的乐然,随口问道:“从社会上招聘来的?”

“社会上哪有这么优秀的人才?”周旭东夹起一片盐煎rou,得意洋洋地说:“必须是咱内部的苗儿啊!”

“哦?”沈寻眼角一弯,“哪个分局还是派出所来的?”

周旭东嚼得满嘴油,喜滋滋地说:“尚街派出所!”

第2章第二章

沈寻筷子一顿,刚好听见食堂大门传来一阵喧闹。周旭东抬眼一看,立即笑出一脸褶子,挥着手朝人群吼道:“乐然!”

完了又冲沈寻得瑟,“说曹cao曹cao到!”

乐然虽得了特警大队老大的青睐,但到底还不算市局的人,没饭卡也刷不了脸卡,这会儿正和十几名新队员一起,跟着后勤李大姐打饭。

新队员多是25岁左右的小伙子,虎背熊腰,牛高马大。乐然年龄最小,1米8的身高在一帮爷们儿大汉中算不得出众,被拥在中间,寻着声音望了半天才看到周旭东。

周旭东站起身来,正好挡住沈寻,乐呵呵地喊:“打完饭来这儿坐。”

乐然很精神地笑了笑,和当初那个趴在涉黄招待所地板上骂“我/cao/你妈”的小狼崽判若两人。沈寻不动声色地投去一瞥,周旭东自然注意不到,乐然被挤着推着,也没工夫老往周旭东方向望。

不一会儿,乐然端着堆成小山一般的餐盘走来,制服笔挺,目不斜视,步子有种军旅之人特有的正气与沉稳,走至桌边还习惯性地立正,像士兵用餐之前整队一样。

周旭东哈哈大笑,拍着他的背朝沈寻显摆,“看,这就是我说的好苗子!”

乐然脸皮薄,被当面一夸,脸颊立即泛红。沈寻抬起眼,微笑着与他对视,他眸光一凝,放餐盘的动作都滞了一下,表情有点僵硬,眉头也轻轻蹙起来。

周旭东不知道头年“扫/黄打非”的插曲,将乐然按在座位上,指着沈寻道:“喏,这位是咱们市局的刑侦大队长沈寻。”

乐然太阳xue抽了抽,目光带着些微敌意,唇角一咧算是笑过,垂下眼皮道:“哦。”

沈寻挑着眉想,小家伙记仇。

周旭东长得粗犷,出任务时心细得跟针眼似的,平时神经却又粗又壮,压根儿看不出乐然不怎么爽沈寻,也察觉不到气氛有些微妙,还翻着两片油澄澄的嘴皮子,可劲儿夸乐然战斗素养极高。

乐然越听脸颊越红,最开始还勉强笑着说“也没多厉害”,后来干脆不说话了,埋头只顾吃饭。

沈寻早就吃完了,也不急着走,好整以暇地听周旭东说评书,顺带瞧一瞧乐然精彩的表情。

乐然却不看他,大嚼蛮吞,三两下就把“小山”夷为“平地”,擦擦嘴冲周旭东道:“东哥慢吃,我先去和大家汇合了,李大姐说等会儿还要带我们办手续。”

说完,余光都不给沈寻一个,就端起餐盘走了。

沈寻盯着人家背影看了半天,略微耷下的眼皮遮住一道玩味的光。

啧,这宽肩窄腰的。

周旭东也扒拉完了饭菜,见时间还早,索性继续和沈寻闲叨。

“跟你说个事儿。过阵子乐然分到你队上,你得给我带好了。”

“我队上?”沈寻挑眉,“他不是你们特警大队招的吗?”

“嗨!”周旭东一拍大腿,眉峰蹙在一起,略显痛心道:“还不是上头的意思,说什么年轻特警得去其他部门轮岗一年,不能只会rou搏打枪,还得会以你们刑警交警的思路考虑问题。”

“扯淡。”

“谁说不是呢!老子好不容易搞到招人指标,现在队员是招齐了,但形成实打实的战斗力,起码还得等一年。一年后乐然他们归队,还得再磨合,他妈的不是坑爹吗?”

沈寻陪笑着点头,“你们这次招了多少人来着?”

“30人。”

“都是从分局和派出所捞的?”

“大部分是,也有从社会上来的。不过素质最好的都是咱内伙子,乐然算一个,还有俩是锦和分局的。”

沈寻略一沉吟,不动声色道:“成,看上头怎么分吧,如果把乐然分到我队上,我亲自带。”

“嘿!”周旭东牛眼一瞪,“够哥们儿!”

“咱俩啥关系,你看中的苗儿,我能不上心吗?放心,只要他来刑侦大队,我保证把他当自个儿徒弟看。”

“哈哈哈。”周旭东笑起来动静极大,跟弥勒佛似的,“这待遇不错,小白岂不是有竞争对手了?”

“当师傅的,自然得一视同仁。”

此时,正认真填表的乐然并不知道,自己尚未踩热市局的地皮,就被顶头上司卖给了不怀好意的“仇人”。

从食堂出来,沈寻心情不错,嘴角暗自上扬,正午暖融融的春光一照,盈在眼角的笑意蓦地生出三分风流七分柔情。

他天生一副好皮囊,家境的优渥令他自带温润与漫不经心的气场,一身警服又将慵懒与随意收敛得恰到好处,干练与利落平地而生,不失风度,又无损威严。

这样的人,往往是男女通吃,老少咸宜的。

刚行至办公楼门口,右肩就被人重重拍了一下。他头也不回,继续朝前走,只道:“别闹,多大的人了,还搞偷袭。”

“我去!你是有多爱我?拍一下就知道是我?”来人语调欢快,绕到他面前,无框眼镜上滑过一丝阳光的影子。

“我这肩膀都不知被你那爪子拍过多少回了,还感觉不出来是你,我不如当场脱掉这身警服回家种田。”沈寻被挡了去路,站在楼前的阴影下,见对方眼下的卧蚕进化成了烟熏大眼袋,放缓语气道:“辛苦了,下午没事的话,去休息室补个觉。”

“补什么觉啊。看你脱场衣,胜补十年觉!”

“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