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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叙只希望著送羊排的这人不是李莫言,可是顺著服务生手指的方向望去,空荡荡的院子里,只有中间最突兀的一桌有客人,而那桌上只坐了一个人──除了李莫言再无旁人。仲叙暗暗叫苦,可麻烦远不止这些,只见严臻明看清是什麽人送的羊排之後,回头狠狠的看了一眼米时,冷冷吩咐一旁的服务生:“送回去,我们不需要!”服务生面露难色,若不是收了不菲的小费,他也不敢得罪这些高高在上的资本家们,“这羊排是我们这的特色菜,要不您先尝尝吧,而且,单都已经买了,您这一桌的单,他也已经买了。”听到这里,气急败坏的严臻明差点没上前踹一脚这不知好歹的服务生,他一丢筷子,“我严臻明什麽需要别人帮我买单,退了!统统退了!”场面眼见有些收不住了,一旁的米时看不下去了,念及有外人在场,不便过多说些什麽,只说了句:“有话说话,你冲一个服务员发什麽火!”严臻明拧著脖子,不说话。仲叙这下才真正明白过来,没什麽比打翻醋坛子更麻烦的事了!也难怪严臻明会误会,在座的只有三个人,严臻明自己是清者自清,而仲叙又是刚从外面呆了五年才回来,论理应该没有这个年纪的旧相识,那麽目标就只剩米时了。估计同样的事,之前已经发生过,所以严臻明才这等跳脚。仲叙仔细一想,又不禁觉得好笑,自己的好友,真是越活越回去了,这事若放在十年前,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原来不可一世的严臻明,也有不自信的时候,原来世人眼中天不怕地不怕的严臻明,也有怕老的一天。是的,李莫言也许样样不如他严臻明,但是人家比他年轻,单是这一条,便足够叫严臻明吃味的。为了顾全大局,仲叙只能牺牲自己,他佯装愚钝,向米时道歉,“不好意思,那是我曾经的一个学生,想必是看见我在这里吃饭,出於礼貌,才会有这些表示,他哪里知道,不是人人都爱这羊膻味!”米时忙客气的说,“我只是不爱吃,也不是不能闻这味,难得那孩子这麽有心意,你好歹吃一块。”这会最尴尬的非严臻明莫属了,他讪讪的问仲叙,“那是你的学生?”仲叙也懒得理会他,只敷衍的点了点头,接著吩咐一旁冤比窦娥的服务生,“羊排放下,你先出去吧。”饭吃好了,仲叙见外面天色尚早,便随口说了句:“还挺早的,要不再去哪里坐坐?”他把这当做了是他跟严臻明两个人吃饭,话一出口他就後悔了,难不成他还嫌今晚的事情不够多不成。果不其然,严臻明面露难色,回了句:“不了吧,我可没你逍遥,开了一天会,挺累的。”仲叙在心里笑出来,这哪里是严臻明的真心话,像他这种万恶的资本家,才不会让自己累著,这话他是替米时说的。岂料米时却改口说:“听仲叙安排吧,这麽早回去也没意思。”米时这话说得挺吃味的,估计还在为之前的事不爽快,但他都开口了,严臻明自然不会说不,仲叙也不好再反悔。因为已经吃过饭了,几人没去平时较长光顾的那些私人会所,而是选了一家氛围较好的欧式酒吧,在这种地方,也不担心遇见熟人,几人没去包厢,就在大厅里找了个角落坐著,听听音乐,看看表演。刚找好位子,米时便借口去了洗手间,然後趁著另外两人不注意,把一直跟在他们後面的李莫言拖到了卫生间隔间里。後者一点也不反抗,相反还摆出一副乐见其成的模样,笑意满满的看著仲叙,像是在说:来吧,我任你宰割。仲叙气坏了,奈何两人的关系说不清道不明,他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只得恶狠狠的道:“你不想活了是不是,严臻明你也敢招惹?!米时你也敢招惹?!我看你到时候连自己怎麽死的都不知道!”李莫言不说话,相反还笑得更浓了,他说:“我猜对了,你还是关心我的。”仲叙没见过这麽不要脸,当即骂道:“鬼才关心你,我只是不想眼睁睁的看著你去找死!”李莫言斜靠在隔间的墙上,一派悠然自得的作风,“那也是关心我!”仲叙气急败坏,“只要不是死在我面前,你怎麽折腾我都管不著。”“那好,那我现在就去向严臻明的相好告白,告诉他没他我活不下去。”是的,严臻明这小子太精明了,他就看出了其中的玄机,他找死不去招惹严臻明,而去招惹严臻明的心头rou米时,招惹了严臻明尚还有情可说,但招惹了米时,仲叙想必是连说话的份都没有。仲叙没说话,李莫言继续道:“我把他们搅和散了,对你也有好处,他们散了,严臻明就是你的了。”(10鲜币)莫言赏欢(恶魔年下攻vs悲剧大叔受)64仲叙已经气得说不出话来了,他想不通现在的孩子怎麽都这麽执拗,这麽不懂得为人之道,仿佛就是要以愚人为乐。对方抱著双手,好整以暇的看著他,“怎麽?你不是一直都深爱著严臻明吗?还是你已经放弃他了?”他已经放弃严臻明了吗?仲叙自己也不知道,但是分开的这五年,的确有一些东西在悄悄改变著。他不想再人为的结束自己的生命,为了活下去,他不得不做了一些改变,他为一个职业赛车队工作,虽然没办法上赛场,但也算是靠著自己手艺而活,值得欣慰的是,他每天接触东西都是他曾经非常热衷的东西,虽然喜欢是一回事,以此为职业又是另外一回事,但与每天忙碌的做著自己并不热衷的事业的大多数人相比,他已经没什麽好抱怨了。仲叙改变了自己的生活,但是感情,他倒真的没有做过多的考虑,因为他的感情史真的是太失败了,都不好意思拿出来说道,他所能做的,不过是随遇而安罢了。严臻明?用文艺点的话来形容,他是仲叙心头的朱砂痣,是他床前的明月光,只是看著美好,却不能拥有!既然不能拥有,那麽就只是远远的欣赏吧,就当是心头的一点痴念,不忍也不必拂去。放弃?准确的说,仲叙应该从来就没奢望过,他一早就认清了事实,自己跟严臻明这辈子只能止步於朋友,所以他不嫉妒米时,他一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