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族小说网 - 耽美小说 - 金科玉律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9

分卷阅读29

    。”

喻熹转身搬着他点出的那摞书,习题册很薄,五十册对他来说其实也不算沉,他不再做过多的停留,抱着它们快步地走出办公室。

脚步越来越快,因为他的心飘飘然,背后仿佛也要生出一双翅膀了。

经过刚刚在办公室里的那么一出,他发现他的席老师并不排斥他,而且好像也并没有嫌弃他的意思。

嘿嘿,想着他一会儿要系着他给他挑的、还亲手打的领带去上课,有点激动。

此时喻熹异常兴奋,他傻笑着,吹着口哨,还特地挑了昨天他们碰上的那条林荫小道走去教学楼。

果然啊,世事无常,总有惊喜。

......

席澍清目送着少年离开,直到少年的背影完全退出自己的视线,他才缓缓地舒了一口长气。

这孩子的手劲大,加之不够熟练所以缺乏轻重感,这领结对他来说其实束得很紧,他感觉有点勒。

刚刚一时走神了才没觉得紧。

他对着镜子看了看,半温莎结的标准结是倒着的正三角形,那孩子给他打的这个结还有一点点歪,没那么正。

他盯着镜子,跟自己的强迫症作斗争,良久,只是勾手稍微松了松领结,作用也只是减少了自己颈部的压迫感。

他没有拆了自己重打,也没有刻意去矫正那个看起来有点歪歪的领结。

他打开另一个隔层,选了块表戴上,又取出一件浅色的休闲针织开衫来搭这条他认为花哨的领带。

这是最好的搭配选择,这领带的亮点全在下半部分,若是穿正装扣上扣子遮住了,那小家伙肯定会觉得不满意。

不穿外套并非绅士之举,他不可能选择不穿外套就去给学生上课,所以只能选开衫。

男人要是讲究起来,可比女人麻烦多了。

等席澍清气定神闲的穿戴完整,收拾妥当后,离上课时间只剩不到一刻钟了。

他很淡定的看了看时间,才拿着上课需要用到的物品,迈开长腿,踱步去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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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像律师一样思考。

本章内含有法学相关的内容。

喻熹把书抱回教室放在进门的第一排,薛纪良起身就迎上来了,他问道:“席老师叫你就是去搬这?这是什么?”

“嗯,题册,正好,学委,你来把它们发了吧,上课之前要发完。”

喻熹想先好好看看这题册。

“习题?这么薄?先给我一本,你发吧,我来看看题。”薛纪良边说边抽了一本,往座位走去。学霸被题吸引了。

“老师指明了让学委发,你赶紧的啊。”喻熹说得煞有其事。

薛纪良将信将疑,不过他还真就站在门口,进来一个同学就发一册,像发传单似的。

不一会儿席澍清就到教室了,薛纪良正要惯性的递出册子,抬眼一看是席澍清,他立马收回手中的动作,喊了声,“席老师早上好!”

“嗯。”席澍清点头,淡淡的应了一声,他看了看薛纪良手上还有几册,没有多余的话,径直走上讲台。

席澍清进教室后,有些女生就开始悄悄的出声了,由于离上课还有几分钟,席澍清也没出言阻止。

喻熹翻看着习题,耳边传来她们一阵一阵窃窃私语的声音,即使听不清,但也能猜得到她们大概是在讨论席澍清。

席澍清准备就绪后才环视了一圈教室,视线了无痕迹的锁定了那个能让他失神的少年。此时少年正在随手翻阅题册,眉轻蹙,一脸认真严肃的模样。

周镜钟照例又是踩点进教室。

薛纪良发完最后一本册子回到座位上。

雷嬷嬷按例来点完名后,开始上课。

在等待上课的时间里,席澍清还大致观察了同学们拿到习题册后的反应。

他发现学生们似乎没多少人在习题册的封面上写名字,他思索了片刻后悠然开口道:“同学们,你们现在每个人手中拿到的这本册子,是跟我的这门课配套的习题册。在讲如何使用之前我想先问你们一个问题,你们大部分人为什么都不写名字?”

席澍清的话音落下后,有的同学露出了轻蔑不屑的表情,有的同学则面无表情、抿嘴不语,还有的三好学生一听就听出了他的画外音,拿起笔就唰唰唰的写上自己的大名。

席澍清看着底下学生们的神色,慢慢地开口说道:“大家都年满18周岁了吧?请翻开法条,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你们是不是都觉得在新发的书上写名字的行为是小学生才会做的事?因为你们已经是成年人了所以就没必要多此一举了?”

学生们看着那个法条,沉默不语,静等下文。

本来就是嘛,都是大学生了,谁还像小学生那样写个姓名啊,都没写,自己去写一个,那不是怪怪的吗。

“你们对财产所有权问题的意识还不如一个未成年人强。”席澍清作了一句点评,声音冷硬。许多同学开始连大气都不敢出了。

“我上节课讲过,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而物权是财产权的支柱之一。学过法律的人跟没学过法律的人,其二者思维上最大的区别在哪里?在于是否拥有法律逻辑思维和较强的权利意识。”

“小学生为什么一发了新书后就会马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因为他们知道当他们拿到书后,书就是他们的,也就是他们拥有了书的所有权。为了避免出现比如说跟其他人的书弄混淆了,书被其他人霸占了,弄掉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等等这些意外的情形和冲突纠纷,于是他们就果断的写上了姓名,以此来证明这书是我的,归我所有。”

“写上姓名是证明自己对某物享有所有权的最简便、有力的方式之一。可能同学们觉得这本习题册不值什么钱,没必要。是,确实不值钱,但是如果你没留神在里面粘了一张绝版的邮票或者有市无价的人民币呢?这该值钱了吧,现在这本册子丢了,你才开始急了慌了,你如何证明这本册子连同里面的贵重物件是你的?”

“故事的后续有可能是这样的,你遗失的这本册子,不久后被张三拾得,张三恰好识货且道德水平低下,他拿起笔就写上了自己的名字,说这本册子是他的。于是你们两人发生了民事纠纷闹到了法院,这个时候你就要举证,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册子是你的,同学们,诉讼也是要考虑成本的,请问你如何快速、简单、有力的证明东西是你的而不是张三的?”

席澍清用通俗的语言举了一个例子,讲台底下的学生们终于绷不住了,开始小声的嗡嗡嗡的讨论起来。

“请同学们不要对这个例子一味地去钻牛角尖,这是没有任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