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族小说网 - 耽美小说 - 宠夫(快穿)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20

分卷阅读220

    家门了?还要他养?这可咋办!

无奈之下,他只能去考状元了。

第七卷:混混和富家小少爷

第125章:混混状元(1)

身下是软软的床铺,身上盖了厚实的被子,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充斥在鼻尖,言景则恨不得睡个天荒地老才好。

但他又觉得,自己该醒了。

伸出手,言景则想要揉一下自己的额头,却突然发现自己的手被人枕着……他跟别人睡在一起?

一个激灵睁开眼睛,言景则就看到自己身边躺着一个人。

这是……多么可爱,多么好看,多么完美的一个人啊!

言景则觉得哪怕用这世上所有美好的的形容词去形容这个睡着的人,都是对这人的亵渎。

这就不是凡间的人!

他一时间连呼吸都忘了,等发现两人都□□着上身,还看到身边人光洁的肩膀之后,更是觉得心脏骤停,又有一股热血从胸口往头上涌去,紧跟着,鼻血从他鼻子里奔涌而出,就落在了被子上。

言景则:“……”太丢脸了!他竟然流鼻血了!

不过这不能怪他,这场面太刺激了!

言景则擦了一把鼻血,只觉得心花怒放。

有什么事情,能比自己一见钟情的对象躺在自己床上,更让人开心?没有!

言景则这会儿脑子还有点不清醒,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身处哪里,只知道自己大概是穿越了。

感谢这次穿越!

让他找到了他爱的人!

他一见钟情了!

言景则看着躺在自己床上的人,有点想碰碰他,却又不敢碰,只能手忙脚乱地继续擦自己落下的鼻血。

也就是这个时候,床上的人动了动:“嗯……”

这人的声音也特别好听!绝对是他这辈子听过的,最好听的声音了!

好吧,他现在脑中一片空白,此时此刻他的一辈子也就醒来这么一会儿功夫的时间,但他相信,以后哪怕见了更多的人,这人肯定也是他心中最完美的。

现在这么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和他一起躺在床上……这是他的房间,这人是他媳妇儿?

想到这个可能,言景则顿时激动了,然而就在这时,屋外传来一些嘈杂的声音,似乎是有什么人从外面来了。

谁啊!这时候还来打扰人!言景则正恼怒,脑袋又晕了晕。

一些记忆猛地出现在他的脑海里,他没想起自己穿越前的事情,但他拥有了原主的记忆。

他想多了。

这房间不是他的,这床不是他的,床上的人……也还不是他的。

“哐当”一声,房间的门被推开,不等言景则做什么,一大群人就冲了进来。

言景则抓住床栏,用力磕在了上面。

他拥有了原主的记忆,现在就……恨不得一刀砍死原主。

原主,就是个人渣!

原主出生在东谷县兴安村,是兴安村一个混混的儿子。

原主的祖父是屠户,很有本事,家里也有些钱财,就对原主的父亲也就各种宠溺,最后把原主父亲养得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只知道喝酒赌钱。

普通农家摊上这么个儿子,下场注定不好——原主祖父攒下的钱都被原主父亲败光了。

为了能管住儿子,原主祖父用最后的钱给原主父亲娶了个媳妇儿,也就是原主的母亲。

之后他们家的日子愈发艰难,等原主出生的时候,家里已经穷困潦倒,地卖了个精光就剩几间房子了。

这也就算了,原主的父亲依然不肯好好做事,原主祖父和原主母亲辛苦赚点钱回家,还会被他抢走,花个精光。

不过因为原主的祖父有一门杀猪的手艺,还会烧农家酒席,家里好歹有些进项,原主也不至于挨饿受冻。

然而原主五岁那年,原主祖父半夜出去杀猪,竟一头栽进了沟里,等被人发现的时候,他早就没命了,也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不管原主祖父是怎么死的,他这一死,家里就彻底没了进项。

原主爹跟原主一样是个人渣,他先是打原主娘要钱,后来要不到,一转手就把原主的娘给卖了。

其实原主也差点被卖,最后没卖一来是因为原主到底是他的种,他想传宗接代,二来么……原主当时五岁,卖给人当儿子养人家嫌太大,卖给人干活人家又嫌太小,不好卖。

原主从五岁开始,就独自跟着爹一起生活,饥一顿饱一顿的,长到了八岁。

这三年,他见识了原主爹的各种“本事”,也看到了自己爹是怎么过日子的,反正是学到了不少东西。

原主八岁那年,原主爹这个老混混死在了一次斗殴里。

然后,原主就开始了他波澜壮阔的……混混之路。

原主打小见着爹在家里横行霸道不把祖父和母亲放在眼里,不觉得父亲有错,反觉得父亲威风,总之他的思想,从小就是歪的。

不过他年纪小,当时也干不了什么,更多时候是靠坑蒙拐骗弄钱弄吃的。

一直到他长到十三四岁,块头越来越大。

原主祖父是远近闻名的大高个儿,他爹那混混其实也身材高大,而原主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得那叫一个高,十三四岁就已经比很多成年人还高了。

他还敢拼敢打。

原主最终成了东谷县赌场的打手之一,也正式开始了他横行乡里的人生。

原主这人没啥爱好,就喜欢赌钱,又因为他在赌场做打手的缘故,虽然会把自己的钱输个干净,但欠了赌场的钱可以一笔勾销,就这么混到了十八岁。

年纪大了,该娶媳妇了。

但原主哪有钱娶媳妇?赌场的工钱就够他自己吃喝玩乐的,附近的人家,也没人愿意把家里的女儿嫁给他这么个人。

原主正着急,接到了一门生意,有人让他引一个富家少爷去赌钱,让这富家少爷在赌场输个精光,最好染上赌瘾。

这样的好事儿,原主当然是会答应的,他收了钱,转头就找到跟自己一起当打手的兄弟,让他们守在那少爷出门的路上去打劫那少爷,他自己再出面救人,英雄救少爷。

那被原主设计的少爷,就是现下躺在他身边,被他一见钟情的人,名叫卫凌修。

被原主救了之后,卫凌修对原主感激涕零,特别崇拜原主,但他虽然整天惦记着吃喝玩乐,但不愿意去赌钱。

原主硬把这个小少爷拉进赌场,这小少爷还被里面的味儿给熏吐了。

原主也没法子,只能放弃这打算,但他也不亏——卫凌修出手大方,特别舍得为他花钱。

跟着卫凌修,原主过上了吃香的喝辣的富贵生活。

但原主有钱就花光,还是没攒到娶媳妇儿的钱。

也就是这个时候,之前找原主让原主把卫凌修弄去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