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八章 又见闷棍
卫觊恭恭敬敬的送走一位老者,转过头来的时候,已经是满脸的阴沉。 自从斐潜要征调粮草之事被传出来之后,卫觊已经接待了五六次的客人了,到了方才就连自家的长老级别的一位族叔也出动了。 汉代军队粮草这一块主要来源就有两块,一个是由国民固定缴纳的“诸赋”,还有一个是由驻地民众额外摊派的“调”。 依照汉律,边防军对本善的兵饷标准是比一般的郡兵要高上两成到三成的,并且对于边防军队,因为长途运输粮草的不方便性,因此大多数时候,朝廷是鼓励边防军队的粮草直接在周边郡县自行解决的。 意思就是减少朝廷配发“诸赋”当中的粮草数量,增加支付的钱财量,然后依靠对于驻军周边郡县的“调”,以及当地的采买来支持边军的粮草供给。 “调”不是无限制的,首先,只有在“诸赋”不足之时才能“调”,而且“调”的数量不能超过“诸赋”三分一,而且“调”的次数一年内不得超过两次,两次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半年。 护匈奴中郎将职权非常的大,拥节,官秩比两千石,督幽并凉三州及度辽、乌恒二营,其地位在度辽将军、乌恒校尉之上,可以说整个北方防线,护匈奴中郎将都有权管辖、督行。因此,护匈奴中郎将的常置兵士编制是一万二千人左右,若有战时,还会再行增加。 护匈奴中郎将下辖五个部,每一个部由校尉或是军司马统领,这些中郎将之下的校尉或军司马,官秩为比一千石,每部大概是一千五百人至二千人左右。 斐潜有一个官职是“护匈奴中郎将别部司马”,就是这个级别,但是因为多了“别部”两个字,意思就是独立在护匈奴中郎将之下的另外一支部队,受护匈奴中郎将管辖,但是可以不必事事禀报,拥有单独的军事权、财政权。 现在斐潜就驻扎在河东郡,那么河东郡就是现在这个“护匈奴中郎将别部司马”的驻地,自然必须承担起“调”粮草的责任。 再加上历年来并州粮草基本上都仪仗司隶输入,最主要的两个来源就是弘农郡和河东郡,朝廷也因此减免了原本河东郡和弘农郡要上交中央财政的一部分赋税。 但问题是,自从中平元年开始,上郡就侨治了,而在此期间,原本是河东郡应该支付给上郡的粮草就中断了,但是朝廷减免的这一块却因为黄巾之乱,接着就是灵帝重病等等一系列的事情,根本就没有人调整,河东郡也就乐得当作是忘了这一个事情。 而现在,斐潜根据蔡邕提供的资料,计算出从中平元年至今,河东郡应该给付给上郡的,然后再加上需要支付给“护匈奴中郎将别部司马”的,总数高达三百八十一万石粮草的清单交给卢常的时候,就像一颗深水炸弹,一下子就炸得这些躲在一旁看戏的人坐不住了。 虽然众人大都是明白斐潜此举多半是在吓唬人,但是万一斐潜被逼急了呢?这一口狠的,咬到谁头上也受不了啊! 况且那一天斐潜带着兵甲在安邑一日游,那兵强马壮的架势,就算是一个对军事完全都不懂的人,都知道如今斐潜手下的不是一堆杂兵,真要把斐潜惹毛了,带着兵堵到庄子门口讨要粮草,是给还是不给? 就算是缩在庄子内躲着不理会,斐潜不见得会攻打庄寨,但是在庄子外面的那些田地上的青苗呢?是不是还需要派人出去打理?要知道耽误了一时可就要耽误一年啊! 最主要的是,在河东的这些大小士族都看明白了,这就是你卫觊要找斐潜的茬,然后斐潜才反击的,现在就连卫氏中的旁支族叔都出面了,意思就是很简单,你卫觊想要解决什么恩怨我们不管,但是别把我们拖下水啊! 况且斐潜原先的意思是要用钱财采买的,谁会跟钱财过不去啊? 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啊! 现在因为卫觊你这边的原因,不但不能赚到钱,还要倒贴出去,这谁能忍? 卫觊沉着脸,他真的没想到斐潜会给他来这么一手。在他的想法当中,也就是整治整治斐潜,若是斐潜懂得时务,肯上门来低头求饶,说不定他就手下留情放斐潜一马。 但是现在斐潜居然给他玩阴的,正面跟他顶上来,而且还逼得他现在颇为狼狈。 河东郡守王邑没有跟他通气,而是直接将斐潜这个单子的消息散布出来,表示的意思也是非常的明确,你卫觊要怎么找斐潜的茬我不管,但是你卫觊捅出来的问题我王邑也是不会帮你兜着的。 而且在南城门募兵之处,斐潜耍的小花招也让卫觊吃了一个闷亏。 有谁会花600的月钱去招募一个什么都不会的普通护卫? 还居然写文书要给一年! 可惜在卫觊他知道之后第一时间制止了卫峰那愚蠢的行为的时候,卫家已经签下了近五百人的文书…… 这就是三百六十万钱! 要不是卫峰是自己的族弟,真的连活剐了他的心思都有了。 卫觊吩咐下人,去将卫峰叫来。 卫峰战战兢兢的来了,连比较亲近的“大兄”这种称呼都不敢叫,老老实实的称了一声家主便站在厅中,等候发落。 厅内鸦雀无声。 卫觊不开口,卫峰也不敢说话,低着头,一动都不敢动。 无形的压力逼迫得卫峰的汗都冒了出来,顺着脸庞往下流淌,奇痒无比,但是卫峰却连擦一下都不敢,直至让汗珠滴落到地面青石之上,发出一声“滴答”的声音,才算是打破了这压迫无比的沉默。 “今日卫福前来寻我……”卫觊看了看汗出如浆的卫峰说道,“言新进护卫六百钱,而卫三之等不过五百……” 卫峰噗通一声跪倒在地,连连叩首。 卫觊微微叹了一口气,说道:“起来吧,此乃吾之过矣,小窥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