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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管庄园好多年(完)

    ???????猝不及防间,我已经被传送到了求生者等候厅,赤手空拳的那种。

    与此同时等候厅年久失修的大门被打开,两个男人一前一后地进来。

    我还没回过神,后面那位便一下子冲到我面前,用欣喜若狂的语气说:

    “幸运小姐!”

    ……与诺顿·坎贝尔相识以来,我从没有见过他的脸上出现这种神情。

    那是种发自内心的,心花怒放、热情奔流、心驰神往的笑容,出现在这个阴郁倨傲、桀骜冷漠的勘探员脸上:多么魔幻的翻覆,一如我那荒诞无稽的命运。

    他手忙脚乱地在随身的包里面翻找起来,越急却越扯不动,越扯不动越急,最后他终于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了,迫不及待地递到我跟前。

    “兔子?”

    我一愣:这不是上次瑟维送给我的玩偶吗?

    “我……呃,我看你没有带走,想着要是有机会可以给你。”

    我怔怔地接过来:“你就一直带在身边吗?”

    诺顿点了头,重新看向我时,我感到他的目光穿透了我的灵魂,就像强光穿透水底一样。

    他说:“自你离开的那天起,我无时无刻不期待着再见到你,你在身边的时候我没有珍惜,直到你离开了,我才意识到有你在……”

    “那你知道我是谁吗?”

    “知道。”

    随后,诺顿后退一步,直接对我单膝下跪:“我曾经为祸他人,为了利益不择手段,最后我害人害己。现在,我向你忏悔,我的神明。”

    神,又是神,我只觉得苦涩:“诺顿,我没有神的记忆,更没有神的本事。”

    “我只请求你倾听我的话。一个唯利是图的矿工,一个堕落自私的罪犯,从来将自己手上沾的鲜血当作‘别人的不幸’,从来不愿意为了他人的安危让自己担上哪怕一点点风险。所以,在一场游戏结束后,我和队友路过边界、看见被挟持的女孩时,我无动于衷,这实在是太正常了!我怎么会做那么蠢的见义勇为呢?————我怎么就那么蠢呢?我明明比阿尤索更先发现你!如果那个时候我肯做点什么,哪怕说点什么,会不会一切都不一样了?”

    语言是一架压延机,将感情在诉说的过程中压得更长【1】,诺顿这时伸出手,碰到了我手里的兔子的耳朵,他就这么含情脉脉地抚摸那一层雪白的绒毛,一点点地往我的指尖靠近,一边说下去:

    “起先我不在乎自以为‘带不来利益’的你,于是,阿尤索对你热情,我对你冷漠;阿尤索对你关切,我对你无情。后来,阿尤索担心你被占便宜,而我只想占你便宜—————现在,现在我渴望你能告诉我,假如那个时候是我救了你,假如这些天是我对你笑,你会像喜欢阿尤索那样喜欢我吗?你会把倾尽所有的念想交给我吗?”

    我感觉到一种爱情层面的危险,下意识地就用逃避性的否决来自卫:

    “谁说我念想他的!我被带走的时候他一声不吭,甚至没有多看我一眼————这些天,如此的漫漫长夜,他一次也没有来见我!我看他彻底厌了我————”

    “其实,他……”旁边一直默不作声的幸运儿突然插了嘴,用吞吞吐吐的语气打断我。①

    然而诺顿突然起身,疾步走到他跟前。我只看到诺顿给幸运儿耳语了什么,以一种威胁的神情,然后幸运儿就萎靡了眼神,摇摇头说“没什么”,坐在等候厅的破餐桌边再不说话了。

    接下来诺顿返回我身边,用几乎算虔诚的姿态俯下了身子,随即,他颤颤巍巍地摸到了我的手。

    “我不知道他的想法,但是我绝对不在乎你究竟是幸运女还是庄园主,我不在乎你是否拿我游戏取乐……”

    我喊了出来:“我没有取乐!”

    “好,你说什么我都深信不疑,哪怕真的是神明的游戏我也甘之如饴,我心甘情愿————”

    他的嘴唇轻轻碰到了我的手,只一下接触就迅速移开,幽黑的眼眸眨也不眨地将目光倾泻:

    “我真想将自己雨点般的吻倾注在你的的肌肤。但我的一种内在的力量不由自主地控制着我,这是一种甘心牺牲自己的欲望,是一种想立即表示自己忠心的需要。【2】”

    说到这一步,他没有讲清关键的那个字,但一切意思都到位得不能再到位了,我闭上了眼睛。

    ……曾经坎贝尔唯利是图利欲熏心,现在他宁可只要我的虚情假意;曾经他对我不屑一顾阴阳怪气,现在他为我弯下身子抬头仰望;曾经他毫不留情将我摔到地上,现在他畏畏缩缩试图亲吻我的手。

    可是,“这是不一样的”,我这么说,移开了目光。

    ……诺顿握着我的手其实没有用力,但我感觉自己并没有力气抽回来。

    他果然问:“为什么?”

    为什么?爱情本来就是恰好的产物,时机地点还有那个人,一种复杂的化合反应,我的学识只够我模模糊糊地感知这个原理的一星半点。

    我张了张嘴,但其实无论我想不想说什么,都不必说了————别忘了一局有四个求生者,同一时间,等候厅的大门再次打开,最后一个队友终于来了。

    整整这么多天,从凯文·阿尤索落下那个吻开始,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我甚至不敢直白地去想念他,而他没有让我再过看一眼,甚至连我的梦里都没有来过。

    现在他终于活生生的出现了,还是那个身姿矫健的马背英雄,他甚至换了套没见过的衣服,黑色的风衣勾勒出冷硬的线条。

    他看见了我,先是眼底的猝不及防,然后,真的是没有一丝犹豫地,转身就走。

    可是来不及了,等候倒计时已经不可逆地抵达了终点。尽管凯文走得那么干脆那么果决,但人的速度怎么可能追得上时间呢?玻璃破碎的声音清晰响起,我们皆被传送到了游戏场地。

    我知道我在劫难逃,我得马上翻箱子!我没有时间想别的!

    可是,取出来的却是份地图,这一刻我感觉自己比里奥更加憎恨莱利:运气并没有站在我这边。

    心跳已经不可忽略了,我翻箱子的时间怎么也够他找到我,尤其是,他只找我一个。

    ————“杰克,不要,”我艰难地扣下一块木板,连滚带爬地躲开了一记雾刃,艰难喘气的同时,试图争取那么一点点渺茫的生机,“不要让自己后悔!”

    游戏机制使得开膛手的身体比以往更加高大,更加有压迫感,他那骷髅面具后面的红眼睛看我就像猫看老鼠。

    猎物在劫难逃。

    “你应该有觉悟。”他的刀刃毫不犹豫地砍下,“我从没后悔遇见‘你’。”

    一旦监管者根本不在乎输赢、只图一条锁定的性命的话,在这种非对称的游戏规则下简直太容易了。

    于是,就算我被诺顿训练得救人牵制一样不落,我也不可能把自己保下来。

    我被逼迫到了死路,现在要任何一个庄园老友来判断,我也只能作为三跑的那个祭天者。

    如今是死路,我唯一的办法是反向走位,靠勇气和运气搏一把。但是偏偏就在这个“我慌不择路选的方向”太巧了————我走位成功也只是钻进另一条死路。

    但哪怕只能多活一会儿,我也想去争取!关键时刻诺顿拿来的兔子救了我一回,我靠着瑟维展示过的魔术手法强行扔了个假动作,靠着杰克这么一点点判断失误,擦着利刃就地滚到了他身后。

    下一秒,熟悉的绳索死死地缠上了我的腰,一种疾驰的腾飞后,我稳稳落到了他坚实的臂弯里面。

    我并没有绝处逢生的喜悦,也顾不得别的,抓着凯文的衣领嘶哑地大喊:“放开我!他非我不可,这样你也会死的!”

    耳畔突然响起了磁铁力场弹开的声音,我在被凯文扛起来飞奔的时刻,听见了呼啸的风声中夹杂着诺顿的喊声:“别想一个人当英雄!”

    “……”

    杰克被绊住了,我感觉扛着我的凯文渐渐放慢了脚步,那种惊心动魄的心跳、寒意都消失了。

    “你玩够了吗?”我趴在他肩膀上,看不见他的脸,只能听到漠然的声音,“庄园主。”

    我能想象出他的心情,我甚至能理解他的心情,可是真的面对了,我说不难过都是假的。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这样说。

    “是啊……对凡人不存在感情,肆意扭曲玩弄他人生命,以之为乐的神明,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你自导自演的戏剧。”

    这一刻凯文几乎和先前的诺顿彻底翻转,一种前所未有的,极致的冷漠————多么无情的事实,一如这庄园的真相。

    “所以你感觉被欺骗。”我感觉眼前已经出现了重影,只好抓紧了时间,一口气说出来:

    “而我知道,我无论怎么强调‘我什么都不知道’都毫无意义,因为这的确是我自导自演的,可是,可是我给你这么讲吧————这是一个公平的神明,祂歪曲别人也歪曲自己的故事,祂不爱世人,祂也不爱自己,祂怎么恶劣地玩弄别人祂也对自己做同样的事情,祂……很公平。”

    这是我这个平庸的人生,在命运的骤然变故下,强行超越自我的唯一证明;这是在欧利蒂斯提心吊胆、濒临崩溃的日日夜夜,凝聚了所有心灵力量唯一的成就:我揣度出了祂的意志,我看清了自己。

    祂很公平,甚至不偏爱自己。

    凯文慢慢停下了脚步:“我还是会给你挡刀,但不愿意再亲吻你了。”

    我感觉有铁腥味的液体从喉咙里面往上涌,我知道来不及了,我用尽全力粗略地拥抱了他:

    “夜莺说、那些屠夫都这样说,我一旦死去就会恢复神明的身份,到那时候,亿万年有余的记忆,会摧毁我现有的感情和认知思维,我会彻底变成另一个存在……”

    凯文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你怎么了!怎么了————回答我啊!”

    我被他放了下来,得以靠着一段残垣断壁,得到稍微好受些的休息。凯文扑通一声跪在我面前,我知道他看见了我嘴角的血。

    “怎么了!明明没有受伤啊!”他焦急地问我,甚至试图来查看我并没有破损的外衣。

    我艰难地将袖子撩起来一段,露出了手腕上发黑的划伤,那是刚刚擦过杰克刀尖时留下的。

    这种程度不至于被判定成残血,可是……想到这里,我眼前出现了当时我用西洋剑捅进杰克胸口的那一幕,不由得露出了末路人的苦笑:

    “他在刀上淬了毒。”

    “……”

    我感觉手被抬了起来,guntang的液体落在上面。

    我将手抬得更高,凯文低下头,帽子落到了地上,我得以将五指插到他的头发里面,没有力气再动一下了。

    趁着还能说话,我继续开口:

    “我会将对你的爱情用力地、彻底地铭刻进灵魂深处,我要挑战神明麻木不仁、连自己都不在乎的那颗心灵————如果祂有心的话。

    “我要用幸运女倏忽而逝的人生、渺小平淡的爱情,去左右神明不在乎一切的决意,我要神明依旧爱着你也爱着自己……”

    我这么说着,用尽全力去看他的泪眼朦胧,这双眼睛曾经犹如明月星辰。

    本来对于凯文·阿尤索,我只是始于那种“英雄救美”还有占据先机造成的好感。

    可是,他身上真的有人性的光,我在身份揭晓之后,需要用这种光来坚持自己“作为一个人”的存在,来作为自己不因为认知混乱而崩溃的支撑。

    ————对凯文的维系也是我对自己人性的维系————就像金属倒进熔炉里一样,再加进我的好感,这就形成了爱的洪流:到了这一步,这真正的最后一步,我前所未有无与伦比地爱他。

    我听见凯文在绝望地呼喊我的名字,那是一种悔恨至极的痛苦、发自内心的绝望,但是耳边的忙音越来越明显,逐渐将他的喊声盖了下去。

    我又听到了更多人的声音,杂乱的黑色影子逆着光在眼前晃,不过都不太清楚了。

    毒发身亡说快也不快,足够我的走马灯拉完我短暂的一声,在最后停在了我面前那个男人身上。

    我曾经以为吻过他的脸就可以永远,而现在我就在他面前,我的指尖已经如烟。

    ……

    再一次睁开眼睛时,我知道这是死过之后。

    我从床上坐了起来,还是小助理的房间。

    “……”我愣住了。

    “主人。”夜莺就守在床边,见我醒来就问我感觉怎么样,虽然“理论上不会有哪里不舒服”。

    我难以置信,甚至拉开领子去看自己的身体:“我怎么一点变化也没有?”

    估计还有点不清醒,我还拍了拍自己的头:“我也什么都没有想起来!”

    没错!真就像是没有死,记忆就停留在昏迷过去的那一幕,要不是手腕很干净,我都怀疑是医学奇迹抢救成功了。

    “噢,是这样的。”比起先前的冷冰冰,夜莺的态度温柔得多了,“其实,距离那场游戏,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您先前的人类躯体销毁后恢复了神位。

    “不过,您做出了决定,将自己再一次变成这个样子,继续这段人生,也就是失个忆的事情……”

    我成功了!

    我知道夜莺是庄园主的作品,某种程度上她对我的态度就是“我”对自己的态度,现在从冷漠变柔和,看来……祂知道对自己好一点了。

    不过没来得及高兴,我就想起了我最后具体是怎么没的:“那这一次,不会又……”

    夜莺脸上出现了一丝尴尬:“真正的庄园主下的决定,欧利蒂斯没有谁会抗衡的……不过,这一次您还是给自己留了些力量,足够行使庄园主的权力了。”

    至于我死后到现在,欧利蒂斯具体发生的事情,怎么问夜莺都不肯说了,最后可能被追问得不耐烦了,她突然扭头朝门口说:

    “阿尤索先生,现在她确实一点事都没了。”

    ?!

    我这才注意到门口站着一个凯文!他还穿着上局游戏的黑风衣,只是身上多背了一杆老式的那种长枪。②我想看看他脖子上有没有勒痕,然而捂得很严实看不到。

    我还没来得及下床呢,他就不苟言笑地转过身去,拉开门要走:“既然没事了,那我就走了。”

    “唉唉等等啊!”

    我连忙翻下床追着他跑了出去,结果外面就他一个人,迈着大长腿走得很快,我只有小跑着追。

    “凯文!”我大喊一声,“我做到了!我影响了神明的内心,庄园主把我还回来了!”

    他终于肯停下了,然而只顿了一下就继续:“别跟着了,我还有别的事情,你先回去休息吧。”

    我不听:“这里是监管者宿舍,我不送你,你出得去吗?”

    于是凯文就一声不吭了,估计是默认了让我送他,走得稍微慢了点。

    就这样一路无言直到森林边缘,他才肯回过头来,瞧上一直跟在后面的我一眼:“就到这里吧,我先走了。”

    我终于有机会问出了在游戏里就想问、但一直没找到机会的一句话:“那时候你说不愿意再亲吻我,可你为什么早就把胡子剃干净了?”

    “……”他别过脸去,“给我一点时间!”

    旋即就像跑路一样,背着他的枪瞬间消失在林木的阴影里面。

    我也没有念念不忘地在这里看根本看不见的人,凯文一走出视野我就转身往回走。

    凯文·阿尤索,我们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END———————

    注释:

    ①:幸运鹅这里想说的是:“他(凯文)在某种层面上很高兴,因为你是庄园主,一切由你来主导,那么,也就是说,没有一个女孩要被迫参加欧利蒂斯的逃亡游戏,没有一个女孩要承受庄园的苦难,他爱的人将不会遇害,从这个角度来讲,他很高兴。”

    ②上网查了印第安人的婚俗(没考据不能保证),“根据印第安人传统习惯,新郎婚前要设法猎获一头糜鹿,用鹿rou加野米熬成汤,婚礼上分给大家喝”(是我对不起班恩了)

    此外,还有一段离离原上谱的说法:“与现代人不同的是,印第安人并不是非常看重贞洁。即使在结婚后,女方可以与除丈夫以外的男人发生关系,甚至印第安人还有会与自己的好友交换妻子,在他们眼里,这是一种加深友谊的行为。”

    我错了,我应该去查美国西部婚俗的(被锤)。

    文末鸣谢:感谢每一个看到这里的你~